12月17日北京報道 環境保護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15年第二批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弄虛作假典型違法案例。隨著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發揮作用,少數不法企業在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上弄虛作假,試圖逃避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管。為此,環境保護部持續組織各級環保部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查實了一批典型違法案例,特別是山東、河南、廣東、福建、重慶、甘肅等省(區、市)加大執法力度,及時總結經驗,創新檢查方法,采取了以“技術創新”反制“技術造假”等有效手段,取得了顯著的執法成效。2015年下半年,各級環保部門共查實8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典型違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對10名相關責任人處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具體通報了這些案例的造假事實: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聯合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于2015年8月11~12日、8月15日對東莞市長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東莞市長安鎮錦廈三洲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此廠存在出水流量計和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弄虛作假、私設暗管投放自來水稀釋水樣干擾人工采樣監測等多種違法行為:一是經華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東莞分院多次排水實驗測試,出水流量計實驗誤差超出最大允許誤差,此廠流量計涉嫌造假、非法騙取污水處理費用。二是出水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弄虛作假。經現場檢查發現此廠出水口自動監測設施預處理器電磁閥被拆除,增加自來水管道。進水口3條進水管道設有手動控制閥門,可調節進水樣稀釋比例。三是檢查組發現企業在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取樣口附近埋設了稀釋管道,可通過加注自來水稀釋取樣口水樣。四是自動設備運維商嚴重失職,設備運維商日常校準維護長期缺失,對儀器設施存在故障問題從未記錄,日常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東莞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東莞三洲公司涉嫌出水流量計作假、騙取巨額污水處理費用等刑事犯罪行為進行了立案偵查,并于10月24日對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東莞市已暫停支付公司今年5至9月份污水處理服務費共約2079萬元。東莞市環境保護局按照自動監控系統運營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第三方運營商德林聚光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其加強管理,完善運營工作,并扣減德林聚光公司2015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對東莞三洲公司的運營費合計共約4.88萬元。
福建省三明市明恒工業基布有限公司主營羊絨基布、靜電植毛絨綜合涂層基布。2015年9月1日,執法人員在對公司環保設施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公司自動監控設施顯示的污染物排放濃度數值存在異常。現場檢查發現,企業在污水總排污口監控設施取樣位置私自接入水管,抽取河水稀釋廢水后監測。執法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取證,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經人工采樣監測,企業排放的廢水COD濃度為426mg/L,超標4.3倍,加河水稀釋后廢水COD濃度為55mg/L,現場COD自動監控設備顯示COD濃度為37.8mg/L。三明市明恒工業基布有限公司采用河水稀釋排放污染物,人為干擾采樣監測,造成監控數據嚴重失真,針對這一違法行為,三明市環保局依法立案查處,對企業干擾自動監控數據行為處罰3萬元,并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對兩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黑龍江省富裕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本色漿系列牛皮紙。環境保護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現場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利用地下暗管,將污水處理站沉淀池產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廠外沖灰水池,最終排入天然泡澤外。現場取樣監測結果顯示,COD超標13倍,氨氮超標2.75倍。齊齊哈爾市環保局對該企業罰款10萬元,責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產整治,并將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對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污水處理站主任分別作出行政拘留10日、15日的處罰。二是運維公司對氮氧化物轉換系數造假。企業自動監控數據通過工控機傳輸至數采儀,工控機采集為NO數據,未直接采集自動監控分析單元中經轉換的NO2數據。第三方運維公司借口無法修改轉換系數、通過改變量程上限設置轉換數據,轉換倍數為1.33(NO轉換NO2系數正常值為1.53),致使監控數據偏低15%左右。齊齊哈爾市環保局針對第三方運維公司黑龍江先鋒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按技術規范操作,導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明顯失真的問題,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罰款3萬元。
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管理人員在日常監控管理中發現,豫龍焦化有限責任公司1號爐、2號爐的二氧化硫自動監控數據濃度明顯偏低,通過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現場比對監測后發現,企業1號爐、2號爐二氧化硫人工監測數據和自動監控數據差距較大。經調查,企業承認在標定儀器時人為將監控數據調低的事實。安陽市環保局會同安陽縣環保局對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并將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對企業監控數據造假行為給予2萬元罰款,對超標排污行為罰款3.3萬元,追繳排污費304747元,安陽縣公安局對企業副總經理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管理人員在調閱視頻監控系統時發現,偃師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基站站房內有人員連續兩次將不明液體倒入采樣器,經排除此行為的合法性后,派人對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通過查閱自動監控數據和視頻圖片發現,企業出口自動監控數據兩次不正常突變,分別為:氨氮從5.59mg/L突變為3.89mg/L,從7.83mg/L突變為0.87mg/L。經調查,企業承認派人違規進入基站對采樣器傾倒水樣的事實。針對偃師市污水處理廠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及《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方法》,洛陽市環保局會同偃師市環保局對偃師市污水處理廠進行了立案查處,對監控數據造假行為給予6萬元罰款,同時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偃師市公安局對偃師市污水處理廠副廠長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根據群眾舉報,河南省開封興化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水質較差,河南省環境監控中心管理人員通過查閱其自動監控數據,橫向相比同類型企業發現企業監控數據明顯異常。以此為線索對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企業排污口水樣與自動監控設施采集的水樣明顯不一致,自動監控設施內的水樣色度較低,外排污水色度較高。經調查,企業承認在監控設施采樣點前加入清水對監測水樣進行了稀釋。針對開封興化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開封市環保局對開封興化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查處,對企業通過暗管偽造、篡改自動監控數據的行為給予10萬元罰款,同時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開封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對該公司總經理助理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重慶市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是中國建材集團的下屬企業,主營生產、銷售水泥熟料。企業第三方運維單位對其廢氣自動監控設施維護保養時發現采樣管線被破壞,私自加裝了過濾、吸收裝置,遂向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進行報告。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立即采取措施。經調查詢問得知,公司當日因排放污染物濃度較高,擔心數據超標受到行政處罰,對自動監控設施采樣管線進行了破壞,加裝了過濾、吸收裝置。綦江區環保局現場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決定書》(綦環違改字〔2015〕0000022號),要求立即拆除過濾、吸收裝置,恢復自動監測設施正常運行。隨后,綦江區環保局進行了立案審批,綦江區政府組織區政府辦、區環保局等部門約談了該公司負責人。綦江區環保局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行政處罰10萬元,公安機關下發《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人陳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甘肅中糧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主營配制、生產、經營、銷售可口可樂系列飲料。2015年9月11日,蘭州市環境監察局工作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公司擅自更改COD自動監測設施,將自動監測儀器的采樣管抽出,放入現場的一個三角瓶內采集固定水樣。經現場監測,三角瓶內污水COD值為12.87mg/L,現場采集企業廢水總排口水樣測定COD值為217mg/L,超過其污水排放標準。上述行為屬于偽造監測數據,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的規定。蘭州市環保局依法對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